经本人申请,依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和《best365中国官方网站学籍管理规定》,经研究,我校同意高紫轩(学号:202482175)转学。
特此公示
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5日至12月2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通过电子邮件向best365中国官方网站教务处反映。
联系人:高老师
联系电话:0474-8984409
best365中国官方网站教务处
2025.11.25